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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阿里需要准备这些......

发布时间:2020-03-05 作者: 来源:阿里地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进阿人员分流方案
 
  一、分类分流范围
  (一)目的地为阿里地区的人员
  1.本地群众(含学生)。
  2.在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地部队人员及其家属。
  3.个体工商户及其工作人员。
  4.工程建设项目或企业复工复产来阿人员。
  5.物资运输车辆驾驶员、自驾来阿人员。
  (二)需中转前往各县的人员
 
  二、分类分流流程
  (一)通行证明发放主体
  进阿人员需同时提供健康证明及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行证明。已在区内隔离满14天证明或根据拉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进藏来拉萨人员健康登记报告的公告》,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的电子健康码可作为健康证明。
  1.在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地部队人员,需提供工作证(军官证),无法提供工作证(军官证)的需提供所属单位开具的证明。
  2.本地群众(学生)需提供属地乡镇政府开具的证明。
  3.个体工商户及其务工人员需提供地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4.工程建设项目务工人员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5.物资保障运输人员需提供主管行业部门出具的证明。
  (1)燃煤、焦炭运输需地县发改部门备案同意,由地县商务部门出具证明。
  (2)建材、燃气运输需地县住建部门备案同意,由地县商务部门出具证明。
  (3)物流运输由地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备案同意,由商务部门出具证明。
  (4)生活必需品(日用百货、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运输由地县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同意,由地县商务部门出具证明。
  (5)成品油运输由地县商务部门出具证明。
  证明应当明确人员信息、出发地及目的地、车辆载人载物情况、进阿缘由、有效期限等信息。
  (二)有发热症状人员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人员,各监测点要立即安排救护车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移交,在1小时内报地区防控医疗组。
  对不明原因发热人员密切接触者要统一安排车辆送至定点隔离酒店集中隔离观察,暂停分流,等待发热门诊的最终确认,期间由定点隔离酒店负责提供餐食,并做好解释工作。不明原因发热人员经定点医院排除疫情风险后,相关密切接触者在分流点按相关程序进行分流。
  (三)需中转前往各县人员
  1.各县驻地区分流负责人安排车辆直接运送至本县。
  2.当天确实无法运送至本县的人员,可在地区确定的临时隔离场所(指定宾馆)中转,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晚。在临时中转期间,要按照隔离要求落实隔离措施,加强人员的服务管理。
  (四)目的地为地区(狮泉河镇城区)人员
  1.在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地部队人员及其家属。由所属单位或部队出具证明材料并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或军官证号码),由所属单位或部队从分流点(客运站、象雄酒店)将相关人员领回落实居家隔离措施。
  2.工程建设项目或企业复工复产来阿人员。工程建设项目来阿人员由项目主管单位加强与施工企业对接,根据施工企业提供的人员信息,提前核查确定来阿人员,由项目主管单位会同施工企业直接将相关人员运送至项目地隔离点或定点隔离宾馆。工业企业来阿人员由地区经信局负责,提前确定并核查企业来阿人员信息,会同企业直接将相关人员运送至生产场所或定点隔离宾馆。个体工商户及其务工人员由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根据商户提供的人员信息,提前核查确定来阿人员,由狮泉河镇政府负责将相关人员运送至固定居所或定点隔离宾馆。
  3.包车进阿人员。用工组织单位负责,提前做好返岗农民工信息核查登记和出行前健康检查,将用工人员信息推送至地区交通实业发展总公司;每班(组)确定1名班(组)长,每车确定2名乘客分别作为车长、副车长全程跟车,班(组)长和车长应佩戴红袖套等专门标识,负责全程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随车服务工作,发放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护物资,宣传防疫常识、行业疫情防控等措施,引导督促农民工全程佩戴口罩。班(组)长出行过程中利用停车休息等时段不定期对车上全体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每天不少于2次,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3℃的人员,按照规定及时安排其在途中留观区域临时就座,并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将发热农民工送至最近的发热门诊。乘车人员要主动支持配合沿途各检查站的体温检测工作。承运单位要对客运包车按照核定载客人员的50%控制客座率,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做好交通工具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司乘人员的防护,将农民工包车后两排座位作为途中留观区域。乘客登车前要对照用工组织单位提供的花名册逐一进行核对身份信息,体温超过37.3℃的一律不得登车,并立即通知用工作组织单位班(组)长和防疫人员就近进行隔离就诊。务工人员到达目的地后,由用工组织单位负责人员防控及食宿等工作。
  4.进阿物资运输车辆驾驶员,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进行隔离,可在地区指定宾馆住宿,装卸物资完成后,立即离开。
  5.自驾进阿人员。两证齐全(健康证和所属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的自驾进阿人员由公安检查站落实逐站移交措施。两证齐全且在区内长期居住无疫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或在区内隔离满14天的自驾进阿人员,要每日主动向所属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告健康信息及行踪,在公安检查站做好信息登记和个人承诺后,即可回家。两证齐全但有疫区旅居史且在区内隔离不满14天的自驾进阿人员要每日主动向所属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告健康信息及行踪,所属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做好追踪监管服务,在其抵达目的地后由所属单位或属地政府、村(居)委会、派出所落实隔离监管和服务保障责任。对两证不全的自驾进阿人员要进行劝返。对隐瞒、谎报个人健康信息及行程经查证属实的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交通运输保障。各县自行安排客运车辆做好人员分流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统筹做好运力保障,在各县运力不足时协助各县安排客运车辆做好人员分流工作,确保返阿来阿人员快速分流,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
  (二)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人员由属地县政府、地县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公安(特警)、酒店负责人组成。各县在地区分流点要配齐防疫分流所需工作力量,做好人员交接和跟车服务管理工作。
  (三)加强现场服务保障。地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为地区分流点及客运车辆提供必要的消杀防护物资。地区公安处安排警力做好现场秩序管理和分流点次干道交通秩序疏导。防控消毒组做好隔离酒店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工作。
 
  咨询电话:0897-2890760
 
 
责编:吴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