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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举办第九期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

发布时间:2021-07-29 作者:邓杰 来源:法治阿里

根据《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全地区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2021年7月26日至27日,地区司法处举办阿里地区第九期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行署副秘书长刘伟参加开班式并讲话,地区司法处副处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于永利主持开班式。地、县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共300余人参加培训及考试。

培训开班式强调,一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这个根本,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要准确把握“三项制度”基本要求,强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三要坚持统筹协调,扎实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的换发工作;四要牢牢把握专题培训活动这个有效平台,坚持以学以致用的方法完善自我、提升自我。

培训由地区司法处副处长于永利、广东普罗米修(阿里)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建华、王秀芳授课,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及宪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实务等方面进行了辅导,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在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应当把握的要点和难点,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符合执法实际,针对性、实用性很强,对今后执法办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培训结束后,对报考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了闭卷考试。地区司法处按照考试方案,细化各项职责任务,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此次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严格落实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决策部署,把执法证件管理与执法人员权益保障结合起来,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为推进全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做好“四件大事”、实现“四个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