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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发布时间:2012-03-31 作者: 来源:行署办公室
  

  阿里地区地处祖国西南边陲、西藏自治区西部,东与那曲地区相连,西及西南分别与印度、尼泊尔及克什米尔等国家和地区毗邻,南与日喀则地区仲巴县、萨嘎县为邻,北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接壤。是一个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极为不便(距拉萨1700公里,距新疆叶城县1064公里)、气候恶劣、自然灾害频繁的贫困地区。地区面积34.5万平方公里,约占西藏自治区总面积的1/4,为西藏第二大地区。 

  1999年,阿里地区开展撤区并乡及县乡勘界工作,由之前的7县、30个区、106个乡、358个行政村、调整为7县、7镇、29个乡、136个行政村。行政区划设置逐步趋于完善,有力地促进了阿里社会稳定、边防巩固和经济繁荣。但随着阿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社会经济逐步转型,现有行政区划设置又逐渐显露出一些不利于行政管理和服务的薄弱环节,于是在2008年,调整为7县、7镇、29个乡、140个村(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