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我们在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上取得了伟大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回顾中国减贫的实践经验,一是坚强有力的领导,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四是实施精准脱贫方略。
我国社会组织以其快速的发展、创造性行动和对脱贫攻坚卓有成效的贡献逐渐成长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也理应成为民族地区贫困治理中可依靠的社会力量。
一
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助力民族地区相对贫困治理的内在优势
第一
社会组织具有弥补社会治理短板的结构优势。
第二
社会组织具有提供可持续专业服务的动力优势。
第三
社会组织具有高效资源整合的链接优势。
二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相对贫困治理中内在优势的基本路径
乡村振兴背景下,建立健全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推进的相对贫困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治理结构优势、资源链接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应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
积极培育发展新型乡村社会组织。
其次
建立相对贫困群体需求信息对接共享和协调机制。
同时
要在信息资源共享的机制下,建立不同社会组织参与相对贫困治理工作协调机制。
最后
拓展横向相对贫困治理支持网络和专业化治理能力。
从政府层面而言,应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统筹规划、协调整合相对贫困治理资源和项目,逐步增加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及资金投入,支持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同时,对在政府购买服务和转移职能中作出贡献的民族地区社会组织给予税收、金融、培训和评估评级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相对贫困治理的效能。
总而言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民族地区相对贫困治理更需要以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