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政府贯彻落实陈全国书记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批示专题会上的发言(摘登)

发布时间:2012-05-22 作者: 来源:西藏日报
   

切实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自觉性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区编办副主任 薛志强

  陈全国书记、白玛赤林主席专门就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就做好就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解决好就业问题提出的明确要求作出重要指示,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区党委领导心系人民群众,时刻关注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自觉性。

  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义重大。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是人才兴藏的重要保障。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人才强区战略和党管人才的原则,科学合理地配置好高校毕业生这一宝贵的人才资源,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使之成为重要的生产力,不断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第二,高校毕业生就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扩大就业、促进就业、实现就业,是国家的长期战略和政策,也是区党委在第八次党代会上对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我们必须把老百姓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他们知识层次高、活动能力强、影响力大,是关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我们这样的民族地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必须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履行好职责,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历来十分重视并积极支持做好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服务工作。近几年,通过多种办法,不断为每年的高校毕业生招考提供编制保障。2010年我区通过公开招录、定向生派遣、“三支一扶”招募等方式共解决6276名高校毕业生就业;2011年解决16236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不仅有力缓解了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问题,而且对于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基层力量,提高基层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前几天,区组织部、编办、人社厅在研究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时提出,拟将招考计划扩大到12500名,用于充实基层公务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使西藏籍应届大学毕业生实现全就业、西藏籍往届大学毕业生基本就业,新增城镇就业21500人以上,转移农牧区富余劳动力80万人次以上”的全年目标任务,是区党委、政府着眼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我们将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一是要认真对我区的编制情况进行梳理,超前思考,包括尽可能地解决高校毕业生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编制问题,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编制需求计划和分布意见;二是加强与中央编办的协调,举全办力量,全力做好所需编制的申请工作;三是创新编制管理,在科学用编、合理调剂上下功夫,力争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就业提供更多的编制保障;四是协助相关部门,尽早出台优惠政策,畅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口”,便于更多的、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

  狠抓落实 力促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自治区教育厅巡视员 多吉才旺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相继出台一系列惠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陈全国书记、白玛赤林主席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了重要批示,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了重要批示精神,并将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自治区教工委、教育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3月12日召开的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协调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关于对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将实现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计入招考总分、对优秀大学生实行加分政策等有关事宜研讨会,听取各方面的建议,提出较为科学合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落实。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措施,让大学生知道对口援藏17个省市和17家中央骨干企业,为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搭建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平台,并大力宣传到区外就业相关优惠政策,促进毕业生积极主动多渠道实现就业。

  加强内涵建设,大力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对《西藏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材修订工作,加大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工作力度,开好开足就业指导课时,并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过程。今年我区各高校就业指导教学实现全部过渡到公共必修课,设立相应的学分。二是加快就业信息化建设。根据教育部2012年7月前全面推广使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的统一要求,保障系统的人员、经费、需求,确保我区高校顺利推广使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全面提高我区高校就业信息化服务水平。

  深化教育改革,从根本上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根据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经济发展方式、发展趋势和人才队伍需求,谋划学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立足校情、学科定位,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充分利用实习实训、见习基地等实践平台,强化实践教学、统筹安排实习实训,并完善实习办法,积极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行业、企业等广泛合作,拓宽学生校内、外实践渠道,拓展实践教育,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学生的就业率与各高校工作成绩、干部考核、招生计划、经费投入挂钩的激励竞争机制,调动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上下、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继续加强毕业生入伍预征宣传教育工作,把入伍预征工作纳入国防教育体系,通过专场报告、政策宣讲、主题党团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激发广大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健全安全稳定的管理制度,把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做深、做细,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引导和促进学生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对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实施积极的帮扶。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建立帮扶台账,指定院系教师开展“一对一”帮扶,优先推荐,提供至少“一次个体咨询,一次技能培训,一次求职补贴”,并积极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采取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见习培训等帮扶措施,努力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衔接工作。

  加大力度 把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姚瑞峰

  陈全国书记非常关心和重视就业工作,来藏不久就亲临我厅调研就业工作,并多次对做好就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这次陈全国书记对做好就业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总的看,当前乃至整个“十二五”时期,我区的就业总量持续加大,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陈全国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将促进就业作为全系统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把就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2012年我区高校毕业生预计有17274人。为做好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厅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各项公开考录、公开招募工作。2012年,根据区党委、政府总体安排,我区将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12500人(含568名大学生“村官”);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00人;通过2012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为我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500人;公开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150人;协调驻藏中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招聘200人。力争推荐3400名高校毕业生到援藏省市和中央骨干企业就业,通过市场双向选择安排400名高校毕业生到区内企业就业。同时通过参军服役、就业见习、专升本等形式,安排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是积极建立“就业援藏”机制。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努力完成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援藏省市和中央骨干企业每家每年安排100名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目标,把就业援藏工作落到实处。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我们将继续开发一批具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拓展一批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鼓励、推荐我区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四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认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活动。

  (二)全方位促进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我们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转移就业的培训规模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积极完善和落实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继续把拉日铁路、藏木水电站等重点项目的建设与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有机结合,引导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在重点项目中转移就业。二是加大特色经济发展对农牧民转移就业的吸纳作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引导农牧民走出传统种养业,向农畜产品加工业、民族手工业、优势矿产业、旅游服务业转移。三是制定推动家政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政策及标准,做好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相关工作,发挥家政服务业促进农牧民工就业的积极作用。

  (三)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帮扶重点。对就业困难群体采取特殊帮扶,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坚持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就业援助政策,继续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形成动态长效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好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一是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统计工作,切实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二是积极推进实名制就业援助,健全零就业家庭登记台账管理制度,及时为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完成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目标任务。三是深入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四)加快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职业供求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动态分析,提高就业信息服务质量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定期开展人力资源洽谈活动,为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切实维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