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南地区桑日县副县长巴桑次仁违规收取赞助费设立使用“小金库”等问题。2014年,时任桑日县副县长巴桑次仁从两家建筑公司法人巴某、边某处收取赞助费13万元。2015年,巴桑次仁与苗木供应商黄某协商,由黄某返还苗木运输费7.59万元。巴桑次仁将上述20.59万元资金设立“小金库”,其中13.86万元用于县林业局产业办各项开支,6.67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剩余0.06万元去向不明。同时,巴桑次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巴桑次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阿里地区革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巴桑欧珠违规套取、截留农牧民培训资金并用于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巴桑欧珠任革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期间,以伪造培训资料等方式违规套取、截留农牧民培训资金16.54万元并以现金形式存放。上述资金3.15万元用于发放津贴福利,0.67万元用于公款吃喝,12.71万元用于单位其他各类非正常开支,剩余0.01万元。同时,巴桑欧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巴桑欧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按一级科员安排工作。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上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堵塞收支漏洞,深入清理、全面根除“小金库”,铲除腐败温床。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紧盯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设立“小金库”以及使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公款吃喝或购买土特产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一查到底并通报曝光,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我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