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阿里地区纪委监委对阿里地区日土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军纪法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丧失,对抗组织审查,转移赃款赃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组织并参与赌博或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项目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获取大额回报。
陈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耻、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阿里地区纪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阿里地委批准,决定由阿里地区纪委给予陈军开除党籍处分;由阿里地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