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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里地区第一届文明村镇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29 作者: 来源:阿里地区文明办

公  示

  根据阿里地区文明委安排,由阿里地区文明办牵头,在全地区组织开展了第一届阿里地区文明村镇推荐评选活动。依据《阿里地区文明村镇测评体系(2019版)》和《阿里地区第一届文明村镇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阿文明办〔2019〕13号)要求,经层层推荐,严格审核,地区文明委成员单位共同评审,从推选的26个村镇中评选出15个村镇作为第一届阿里地区文明村镇。现予以公示:
  1.噶尔县:郎久村、狮泉河镇。
  2.日土县:德汝村、甲岗村。
  3.普兰县:霍尔乡、岗莎村。
  4.改则县:森多村、日玛村、那木起村。
  5.札达县:香孜村、什布奇村。
  6.措勤县:夏东村、曲洛乡、尼龙村。
  7.革吉县:加吾村。
  公示日期为2020年2月27日至3月5日。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候选村镇有意见,请于3月5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地区文明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897)2827599;
  电子邮箱:alwmb@sina.com。
 
阿里地区文明办
2020年2月26日
 
 
责编:吴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