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局、委、办、处:
经行署研究,决定:
边巴顿珠任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列尼玛之前);
杨家龙任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免去红梅的地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白玛加布任地区信访局局长;
免去李永琴的地区行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主任职务;
贺章富任地区行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主任;
曲绕多吉任地区行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达娃平措任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苗玉彬任地区粮食局局长,免去其地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陈翠霞任地区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达瓦次仁任地区统计局副局长;
党觉任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赓任地区司法处副处长(列张茂林之后);
拉巴旺堆任地区司法处副处长(列李赓之后);
侯军任地区司法处副调研员;
仁青巴桑任地区教育局(体育局)局长;
免去央加的地区教育局(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洛卓桑姆任地区教育局(体育局)副局长;
拉巴次仁任地区教育局(体育局)副局长;
洛桑永忠任地区教育局(体育局)调研员;
洛桑格列任地区教育局(体育局)副调研员;
闫宏忠任地区教育局(体育局)副调研员;
熊现红任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地区行署副秘书长职务;
琼次仁任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强巴任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免去段群法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才旺卓玛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局长;
张见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副局长;
江措任地区民政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地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南加石确任地区民政局调研员;
于龙飞任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免去达娃卓玛的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南木色任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海龙任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顾启华任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欧珠多吉任地区环境保护局调研员,免去其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普布次仁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加央次仁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欧珠多吉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龚常平任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琼桑任地区商务局副局长;
冯小华任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翁江湖任地区水利局调研员,免去其地区地震局局长职务;
罗杰任地区审计局局长;
王建礼任地区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地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谢天芳任地区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地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职务;
普布任地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
王育新任地区农牧局副局长(列白育红之后);
西绕任地区农牧局调研员,免去其地区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洛桑次仁任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副局长职务;
姜晓艳任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次仁石确任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兴国任地区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局长,免去其地区文物局局长职务;
强巴次仁任地区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免去其地区教育局(体育局)局长职务;
陈国强兼任地区文物局局长;
国杰任地区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冉红梅任地区文化局(新闻出版局)调研员;
张正军任地区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
免去达瓦次仁的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贡布扎西任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巴桑次仁任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罗布旺拉任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尼玛索朗任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张帅军任地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局长(副主任);
洛桑加参任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夏军任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地区行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兴明任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朝忠任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薛军强任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索朗任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免去益西仓觉的地区藏医院副院长职务;
扎西顿珠任地区藏医院副院长;
普布顿珠任地区藏医院副院长;
其美才旺任地区林业局调研员,免去其地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次仁德吉任地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局)主任(局长);
索朗任地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局)副主任(副局长);
苏学文任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地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周厚恩任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珠达任地区地震局局长。
杨家龙、贺章富、达瓦次仁、党觉、毛胜军、仁青巴桑、拉巴次仁、强巴、才旺卓玛、南木色、顾启华、龚常平、琼桑、罗杰、谢天芳、普布、姜晓艳、李兴国、国杰、巴桑次仁、罗布旺拉、何朝忠、薛军强、索朗、扎西顿珠、普布顿珠、顿珠、次仁德吉、索朗等29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阿里地区行政公署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