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也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2017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开启了全社会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新篇章。
林芝市巴宜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文化生态保护的真实性、完整性,深入推进非遗保护,使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使文化生态得到全面保护。但是,在商品经济大潮和外来文化冲击之下,如何永葆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活力与魅力?值得我们思考。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非遗是必须要依附于人或群体的意识和实践才能留存,属于一种“动态”文化。因此,保护非遗的核心就是在于保护“人”,只有保护好了“人”,才能实现技艺传承、知识传承、意识传承、文化传承。
诚然,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部分非遗传承人的生活举步维艰。当此之时,传承人纷纷寄希望于政府,希望保护非遗、保护非遗传承人,殊不知保护传承人的根本目的还是在于保护非遗。
真正的非遗保护不是等待政府保护,而是要自我保护,非遗传承人们不能“坐等保护、坐等扶持”,而是要主动把非遗技艺、非遗知识融合到市场化进程中去,并在这个过程中取精用弘、自我升华,从而真正实现保护。
非遗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是与社会进程不可分割的。非遗不是老态龙钟,而是与时俱进;非遗不是死气沉沉,而是朝气蓬勃。因此,在非遗保护工作中,我们就是要抓灵魂创特色,强保护重传承。
责任编辑:黄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