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韩海兰)10月7日,国务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布了《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务院核定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确定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762处)以及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共计50处),西藏有15处入选。
15处入选第八批国保单位
11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文物局了解到,在新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近现代文物比例大幅增加、古建筑类型更为丰富、古遗址古墓葬含金量高。其中,西藏共有15处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涵盖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全部五大类别。目前,全区已调查登记的各类文物点共有4277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98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0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0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14处。世界文化遗产1处3个点。
针对此次我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重点及相关评定标准,自治区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副处长孙丹告诉记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评定按照“价值优先,质量第一,完善体系,填补空白”的申报遴选原则,申报重点突出“反映中华民族创造力与精神追求,承载国家记忆、传承红色基因,与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存在直接联系,反映和平解放和建设西藏成就的重要文物遗存”的要求,我区申报了71处文物保护单位。经评,尼阿底遗址、杰顿珠宗遗址、故如甲木墓地、曲西碉楼群、乃宁曲德寺、艾旺寺、达律王府、查拉路甫石窟、仁达摩崖造像、囊巴朗则石雕、乃甲切木石窟、林恩摩崖石刻、亚东海关遗址、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旧址、川藏青藏公路纪念碑15处被评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为重点申报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革命文物,乃宁曲德寺、亚东海关遗址、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旧址、川藏青藏公路纪念碑4处均获批。
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孙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区文物局已要求各地市文物部门开展了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四有”即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此外,根据文物保护状况的基本情况,还会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
记者了解到,我区“十三五”重点文物保护规划项目总投资18.4亿元。其中,西藏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到位资金6.6277亿元,目前进展顺利,主体屋顶结构已封顶,其他主体部位完成97%。
2018年底以来,启动了周期10年、投资3亿元的布达拉宫文物(古籍文献)保护利用项目。我区2015-2019年申请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补助项目,180个保护项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资金10.02 亿元。自治区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2015-2019年自治区财政下达资金3.6亿元,用于69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工作。
实施详尽的保护措施外,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依据相关精神,我区也持续加大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其中,林芝市波密县扎木中心县委红楼、布达拉宫雪城、帕拉庄园都已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目前,自治区文物局正在开展中央人民政府驻藏办公处陈列展示工作。
责任编辑:黄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