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民族团结的基石

发布时间:2015-01-22 作者:王珊 杨子彦 来源:西藏日报

    2012年8月,中共拉萨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共产党员民族团结先锋活动。至今,在拉萨市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广大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推 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开创了民族团结工作新局面。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尤其是以拉萨市为代表的少数民族地区,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努力,更离不开人民群众的 支持。

    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在我国占主体地位,所以,民族团结工作能否做好,一方面要发挥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另一方面要把搞好民族团结的思想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

    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要想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前提就是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而各民族共同发展富裕繁荣对民族团结起促进作用,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是密不可分的,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党和政府工作的开展,如果偏离了人民群众,后果不堪设想,因为群众路线不 仅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也是开展好党的各项活动的重要保障。切实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相信群众,依靠群 众,组织群众,用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去解决民族团结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

    拉萨是一个多民族生活的地区,站在民族团结工作的最前线,人民群众在民族团结工作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更为明显。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团结 各族人民,只有“人人讲民族团结情、人人说民族团结话、人人做民族团结事”,拉萨的社会经济才会发展,中华民族才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