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区——近年来西藏巩固发展民族团结专题调研

发布时间:2014-08-05 作者: 来源:西藏日报

  自治区党委政研室调研组

  (2014年7月24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工作关乎大局”,“民族团结是西藏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近年来特别是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自治区党 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把西藏建设成为促进 民族团结的典范”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和“加强各族人民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指示要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 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物质基础、社 会基础、群众基础不断夯实,雪域高原处处呈现出和谐稳定、科学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文化繁荣、生态良好、党建加强的喜人景象。为认真总结 近年来我区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的好做法好经验,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度重视,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是居住着藏、汉、回、门巴、珞巴、纳西等45个民族及未识别民族成分的僜人、夏尔巴人的边疆多民族地区,310多万人口 中少数民族占91.5%,其中藏族占90.48%。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作为一条生命线贯 穿全区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做到了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统一步调、体制上建立健全、措施上细化完善、目标上同心同向。一是摆上突出位置。区党委、政府和各 级各部门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民宗部门全力抓,其他部门支持配合、齐抓共管,经 常召开区党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党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民族团结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与全区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 查、同落实,做到了“五不忘”,即研究部署工作不忘民族团结、考核检查工作不忘民族团结、财政预算不忘民族团结工作经费、选配干部不忘选好民族工作战线上 的干部、表彰先进不忘表彰民族团结工作中的先进集体、个人和家庭。二是健全责任机制。坚持自治区、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动,层层成 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评选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 体落实、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融入日常工作。坚持“两个重在”(重在平时、重在交心),各级党委、政府定期不定期召开各族各界代表 人士座谈会,省级领导带头、全区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每人联系1个村1座寺庙和2-3户困难群众,建立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 友”,经常深入村组、寺庙、农牧户走访慰问,主动邀请结对群众到家中做客“走亲戚”,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进了与群众之间的感情,密切了与群众之间 的关系。许多群众发自内心说,“藏汉团结尤如茶和盐巴,几千年来源远流长、血浓于水,竖立在大昭寺广场的‘唐蕃会盟碑’就是历史见证。现今,西藏各民族相 亲相爱、亲如一家,我们感到很祥和、很幸福!”

  二、坚持依法治藏,坚定不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落实好、维护好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各族人民依法 自主管理民族事务。一是建立健全民族政策法规。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关于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的决定》、 《拉萨市促进民族团结条例》等29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对多项全国性法律制定了符合西藏实际的实施办法,形成了具有西藏特点、较为 完善的民族政策法规体系。二是充分保障各族人民民主权利。目前,自治区20名全国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14名、占70%;自治区人大常委会44名组成 人员中少数民族25名,14名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中少数民族8名;34244名自治区、地(市)、县(市、区)、乡镇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31901名、 占93%以上;29名全国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26名、占89%以上。三是切实维护人口较少民族权益。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设立9个民族自治乡,其中门巴 民族乡5个、珞巴民族乡3个、纳西民族乡1个,各少数民族充分享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三、坚持抓住关键,培养壮大民族干部人才队伍

  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着力抓好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 治久安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一方面,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民族干部。自治区历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人民政府主席、政协主席均由藏族干部担任,7个地(市) 中5个地(市)委书记是藏族干部,74个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中有80多名藏族干部,694个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中均配有一名民族干部,各级党政机关 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比例达70.4%。近年来,全区共选拔地厅级、县处级、乡科级后备干部417人、4547人、11261人,其中民族干部分别占 60%、68%、83%,形成了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的民族后备干部库。一方面,大力建设民族专业人才队伍。深入实施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 程,分层次、多形式培训党政、专业技术、企业经营管理等人才6万余人次,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8所院校专门办班,帮助西藏在职干部接受本科和研究 生教育;选派1.2万人次到援藏省市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为受援地培训各类人才和农牧民群众13万人次;优化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截至 2013年底,区内中职学校在校生达17491人,内地西藏中职班学生达4596人,高职高专在校生达12174人。目前,全区专业技术人才达6.64万 人,其中少数民族专业人才占74.3%。

  四、坚持搞好引导,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一是用好宣传教育节点。每年隆重庆祝 “3·28”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把9月份作为民族团结教育月,用好“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西藏和平解放、西藏自治区成立等重 大节庆节点,采取多种方式,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群众好、人民军队好的主 旋律。二是深化宣传教育内涵。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集团“三性”(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手法上的欺骗性)分裂本质。深 入开展“三个离不开”教育(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深化“四个认同”、即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 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做到“五个维护”、即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三是 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党员先锋行活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两结对、三连心、四 恳谈、五解难”,不同民族的党员之间、不同民族的党员和群众之间结对子4万余对。深入开展新旧西藏对比教育,在西藏卫视、西藏日报开辟“新旧西藏对比”专 栏,在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设立“新旧西藏对比”展室,用图文并茂的形式生动展示旧西藏的残酷黑暗是“三大领主”造成的,新西藏的幸福光明是共产党带来 的,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切实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自治区博物馆、西藏军区军史馆、自治区党史馆、江孜抗英遗址、中央驻藏 大臣衙门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参观学习,增强爱党爱国和民族团结意识。同时,专门编写民族团结教育读本,经常举办民 族团结专题展,发放宣传资料、举行知识竞赛,采取各种丰富多彩的方式,推进民族团结教育“七进”、即进机关、进农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 进寺庙,做到“六共”、即共讲党恩跟党走、共促团结反分裂、共建文明树新风、共谋发展惠民生、共抓党建固根基、共创平安保稳定。

  五、坚持强化激励,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创新发展。一是搞好示范带动。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农 村、社区、部队、学校、寺庙等方面选择不同类型的单位,进行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模范单位试点,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强化激励表彰。 2012年以来,自治区每年召开1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自治区、地(市)、县(市、区)三级共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1917个、民族团结先进个人 2778个,营造了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人人为民族团结作贡献的浓厚氛围。三是鼓励深度融合。建立激励民族通婚的实施办法,在社会保障、婚育、休假、创 业扶持、评先评优、解决分居以及子女就学、就业、入党、参军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藏、汉、回等民族交往交流、深度融合,族际通婚率不断提高。近年来, 全区各民族间通婚率每年以两位数速度增长,由2008年的666对增加到2013年的4795对,增长6.2倍、年均增长48.8%。通婚对象既有机关公 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也有城镇居民、农牧民群众,族际通婚家庭成员,感情上亲密无间、语言上互通有无、文化上互补交融、生活上相依相伴,日子甜美、快乐 融洽。

  六、坚持传承弘扬,保护发展民族特色文化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护、传承和弘扬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一是切实保护和发展藏语言文字。藏语文的学习、 使用和发展受到法律保护,藏语文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藏文字符计算机编码已通过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藏文成为中国第一个具有信息交换文字编码国际标 准的少数民族文字;全面启动城镇三年、农牧区两年学前藏汉“双语”教育工程,新建、改扩建“双语”幼儿园276所,全区幼儿园增加到613所,以藏语文授 课为主的“双语”教学体系得到大力推行;自治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和手机等媒体都有专门的藏语频道、栏目及功能,藏文图书发行量逐年增多。二是切 实保护和传承民族遗产。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工作,全面启动“十二五”46项重点文物维修保护项目、总投资达10.09亿元,共维修保护布达拉宫、罗布林卡、 萨迦寺等文物单位65处、红色遗迹14处,新建改建博物馆6个。截至2013年底,全区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自治区级非遗保护项目323项, 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拉萨、日喀则、江孜被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拉萨八廓街、江孜加日郊老街等被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 街,西藏博物馆被列为国家一级博物馆,《格萨尔王传》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及时抢救和保护。推进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红色遗迹)保护工作,共调查、登录重 要历史和革命文物点204处,其中31处革命文物和45处重要历史文物已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排资金近4000万元,对山南乃东克松村第一党支部旧 址等13处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实施了保护维修工程,建设了一批重要的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贝叶经保护和研究工作,先后编印了《西藏自治区珍藏贝 叶经总目录》、《西藏自治区珍藏贝叶经影印大全》、《西藏自治区珍藏贝叶经影印大全简目》、《西藏自治区贝叶经保护纪实》等书目,圆满完成了“加强保护、 编出目录”两大重要任务。初步确定,西藏迄今珍藏有梵文贝叶经影印本共1000多个函(种)、近6万叶。三是切实保护和尊重民族传统习俗。充分尊重各民族 饮食、服饰、住房、婚丧嫁娶、信仰禁忌等风俗习惯,保护好“神山”、“圣湖”;每年举办拉萨雪顿节、日喀则珠峰文化艺术节、山南雅砻艺术节、林芝大峡谷文 化旅游节、昌都康巴艺术节、那曲恰青赛马节、阿里象雄文化艺术节等传统大型节庆活动,不断扩大影响力、提高知名度,成为地域性民族文化品牌。走访隆子县斗 玉珞巴民族乡时,该乡珞巴族群众由衷地说:“党和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挖掘抢救珞巴文化,并帮我们修建了陈列馆,使我们珞巴文化遗产得到了很好的 保护和传承。”

  七、坚持尊重信仰,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西藏是个全民信教的地区,大多数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群众信奉藏传佛教。自治区党委、政府着眼这一特殊区情民情社情,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 策,把宗教工作、寺庙工作、僧尼工作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促进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推动民族团结。一是尊重各族群众信仰自由。各级各部 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保护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千方百计满足信教群众的活动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在规范管理佛事活动的同时,为信 教群众、朝佛转经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比如,在转经沿线路口修建人行天桥、增设防护栏,实现人车分离,确保转经群众安全;对转经路进行平整,对路灯进 行维修,清理临时停车点,重新规划标线,确保转经路安全畅通;在转经沿线各警务站、人口密集区域设置便民服务点、休息点、吸氧点、茶水供应点,配备太阳 帽、伞具、椅子、药品等,为信教群众免费进行健康体检等,受到了各族群众的赞扬和欢迎。近年来,全区每年举办的“萨嘎达瓦”、“色拉崩坚”、“雪顿节”、 “燃灯节”等大型传统宗教活动,顺利有序、平安和谐。特别是今年的“萨嘎达瓦”宗教活动(恰逢藏历马年、佛祖释迦牟尼诞生年),全区转经朝佛和境内外游客 人数达到1141万人次、拉萨市达到1096万人次,分别是去年的4.6倍和5倍,是历史上参与人数最多的一年。一个月的活动秩序井然、安全顺利,转经朝 佛群众和境内外游客非常满意,没有发生一起拥挤、踩踏、交通等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一起危安案件、刑事案件,实现了全区46000名僧尼和各族群众无自焚无 闹事,全区上下安定祥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族群众安居乐业。二是改善寺庙公共服务。坚持把创新社会管理的理念引入寺庙管理领域,把寺庙作为基本的社会 组织纳入城乡公共服务的范畴,在全区1787座寺庙实施了“九有”工程(有领袖像、有国旗、有路、有水、有电、有通讯、有广播电视、有报纸、有文化书 屋)、实现了全覆盖。同时,将僧舍修缮建设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极大地改善了寺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赢得了寺庙僧尼的广泛赞誉。三是注重对广大 僧尼的关爱。坚持把僧尼作为公民、朋友、亲人,带着感情、带着关爱、带着真诚,帮助僧尼解决修行、学习、生活和家庭中的实际困难,让广大僧尼共享改革发展 稳定成果。大力开展“一个联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座寺庙,经常深入寺庙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六个一”活动,每个驻 寺干部与一至几名僧尼交成朋友,为每位僧尼建立一套档案,建立一条联系渠道,进行一次家访,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了一套寺庙管委会、驻寺干部、僧 尼、家庭协调联动构建和谐寺庙的好机制;全面落实“一个覆盖”,为所有在编僧尼办理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低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健 康体检;广泛开展“一个创建”,深入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先后评选表彰和谐模范寺庙3586座(次),爱国守法先进僧尼 14.5万余人(次),充分调动了广大僧尼爱国爱教、遵规守法、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积极性。

  八、坚持夯实基础,促进各民族深度交流融合

  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筑牢基层基础、提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能力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环节来抓。一是深入开展干部驻村工作。2011年 10月以来,自治区、地(市)、县(市、区)、乡镇四级联动,先后派出三批6.6万名干部进驻5464个行政村(居委会),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学习、同 劳动,面对面拉家常、听意见,手把手算细账、谋致富,心贴心办实事、解难事。三年来,共召开感党恩教育大会14万余场次,群众受教育面达99.5%以上; 化解社会矛盾4.3万余起,调解上访问题2.66万余人次;投入资金60多亿元,落实增收项目11552个;解决了一大批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 怀与温暖送到各族群众的心坎上,与各族群众建立了深情厚谊,夯实了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二是深入开展“先进双联户”创建评选。2013年5月开始,在全区 70多万户、300多万名各族群众中,以5户或10户作为一个联户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坚持联户平安、联户增收,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共创平安和谐、共同增 收致富、共建美好家园。目前,全区共建立联户单位8万多个、实现了城乡居民全覆盖。活动开展以来,联户单位共化解矛盾纠纷8800多起,各类安全事故同比 下降40%以上、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30%以上,邻里之间、双联户之间守望相助、诚信友爱、团结和睦,使民族团结植根于千家万户。三是深入开展“党员 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全区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结合单位驻村点,每人直接联系2-3户困难群众,每月登门走访一次,看望慰问、倾听意见、解 决问题;每半月电话联系一次,嘘寒问暖、沟通联系;每月向单位党委(党组)报一份联户群众情况报告。活动开展以来,全区46921名党员干部同67066 户农牧民群众结对认亲,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好事38800余件,和各族群众搭上了“亲情链”、架起了“连心桥”,党群干群关系日益密切。

  九、坚持兴边富民,不断提高民族经济发展水平

  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用好用活中央赋予的特殊优惠政策,大力实施富民兴藏战略,推动民族经济实现科学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民族手工业,2013年注册企业217家、产值达7亿多元,藏毯、藏香、唐卡、氆氇等一大批西藏元素的品牌获得广泛认 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加快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积极融入大香格里拉旅游区,打响“世界屋脊、神奇西藏”品牌,推出了一系列“高、精、特”旅游产品,取得 良好成效。2013年,全年接待区内外游客1291.06万人次、增长22%,实现旅游总收入165.18亿元、增长30.6%。加快发展高原特色产业, 大力发展种养加,初步形成了牦牛、绒山羊、藏香猪、藏鸡、青稞、松茸、虫草、藏红花、矿泉水等农牧业产业化基地,打造了一批“藏字号”特色产业品牌。加快 发展特色藏药业,藏药生产实现标准化、规模化,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西藏注册的20家藏药生产企业全部通过了GMP(优良制作标准)认证,奇正藏药等藏药 产品销往全国各地,获得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认可。二是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用好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实施“十二五”兴边富民建设规 划,将"18+3"边境县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全部纳入对口支援范围。近年来,先后投入资金11.4亿元,落实兴边富民项目1621个,有效解决了边境地 区群众出行难、饮水难、住房难、照明难、上学难、就医难、增收难等突出问题。三是大力开展扶贫开发。坚持政策扶贫、项目扶贫、产业扶贫、社会扶贫多措并 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先后落实扶贫资金38.53亿元,实施扶贫项目5792个,贫困人口由83.3万人降至45.7万人,实现了37.6万人稳定脱 贫。

  十、坚持成果共享,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

  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每年办好利民惠民、利寺惠僧“十件实事”,着力解决好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之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全 区城乡居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拉萨市连续5年被评为中国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一是大力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全区46.03万 户、230万农牧民基本住上了安全适用的房屋;完成了拉萨市城市供暖工程,实现了市区供暖全覆盖,结束了西藏没有集中供暖的历史;实施水、电、路、讯、邮 政、农家书屋、广播电视、优美环境“八到农家”,对3500个行政村进行了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累计解决193万农牧民的安全饮水问题,乡镇和建 制村通路率分别达到99.7%和97.4%,建制村通邮率达到90%,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4.4%、95.5%。二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实现了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全就业、往届毕业生基本就业,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三是努力增加群众收入。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 续10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2013年分别达到6520元、20192元。四是切实稳控市场物价。2013年城镇物价涨幅控制在3.6%,农村物价涨 幅控制在3.5%。五是大力发展教育。落实15年义务教育(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免费“三包”政策,年生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900元。“两 基”目标全面实现,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初中毛入学率、高中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51.98%、98.75%、72.23%、27.71%, 扫盲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六是强化医疗卫生。建立以拉萨市为中心,遍布全区城乡的藏医、西医、中医相结合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了“一村一卫生 室”目标;完成7000例先心病儿童免费救治,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覆盖全区农牧民,对城乡居民和在编僧尼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人民群众健康水 平不断提高。七是健全社保体系。提高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等18项民生补助标准,农牧区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2600元,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 93%以上,5576名孤儿得到有效救助,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实现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八是发展公共文化。“十 二五”期间投资5.06亿元,实施54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39个县级民间艺术团排练场所建设项目,完成589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基层点建 设,全区所有行政村有农家书屋、所有寺庙有寺庙书屋、所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深入推进“千村文化设施设备配送工程”、“千村送戏巡演工程”、“千 名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千村百乡感党恩跟党走西藏今昔展览”等文化惠民工程,创新推出百幅唐卡工程、百种藏汉文对照惠民图画书、大型实景剧《文成公主》 等文化产品,在区内外、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九是加强生态保护。坚持把保护环境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严禁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三高”项目进入西 藏,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矿产开发“一支笔”制度,建立40多万平方公里的自然保护区、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3,制定完善到2030年的生态环境保护规 划,切实保护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保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构建起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十是抓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集中开展食品药品、 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实现了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认真总结新时期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不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要坚持做到“八个必须”: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 个核心,必须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个方向,必须始终高举爱国主义这面旗帜,必须始终突出“三个离不开”这个根本,必须始终贯彻共同团结奋斗、共 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必须始终抓住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这个途径,必须始终用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这个载体,必须始终完善促进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这个 机制,使各族干部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切实将西藏打造成为民族团结模范区。

责编:邵亚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