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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工作宗旨 推动富民强区 ——阿里地区税收事业70年发展综述

发布时间:2021-12-20 作者: 来源:天上阿里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在促进收入分配公平、推动共同富裕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阿里地区始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丰富和完善税收工作的发展思路,推动税收事业不断取得新进步。

据了解,1959年至1993年,阿里地区税收主要为农业税、牧业税、工商业税、农牧区工商业税和工商统一税。1980年中央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后,由于西藏自治区农牧业税免征期限延长至20世纪末,再加上“利改税”的影响,1986年至1993年期间,阿里地区税收主要由流转税和国营企业所得税、调节税两部分构成。阿里地区1960年税收收入为13万元,至1993年,地区税收收入增长至1147万元。

1994年至2011年分税改革时期,阿里地区税收收入从1994年的1541万元提升至2011年的1.5亿元,18年间税收收入提升了10倍,为汇聚国家财税、增加地方财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阿里地区税务局稳妥有序推进专票电子化改革,全力以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协调推进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有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推进企业社保费划转后续工作,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阿里地区税务局作为面向广大干部群众的窗口单位,提供便捷服务、提高工作质量一直是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阿里地区税收服务不断优化,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到“放管服”,再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从“走马路”办税到“走网路”办税的深度变革,打通了办税缴费的难点、痛点、堵点,优化了“一窗通办”、“最多跑一次”清单、银税互动、电子发票、自助终端代开发票等一系列便民服务。

据了解,今年1至8月,阿里地区累计减税降费9050万元。其中,减免税收7837万元,减免社会保险费472万元,减免非税收入741万元。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市场活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阿里税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措施,全力确保政策红利落到实处。

    阿里地区税务局副局长大尼玛扎西表示,阿里地区税务局将按照“完善现代税收制度”纲要的要求,沿着既定的“十四五”税收规划,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力争为阿里社会经济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