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乡村振兴等专干晋升渠道,增强岗位吸引力,调动乡村振兴等专干工作积极性,按照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2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关于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聘)计划
计划招录1名公务员,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
二、招录(聘)对象及条件
招录(聘)对象为全地区在职优秀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和纳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聘计划的优秀村(社区)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乡村幼教人员5类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政治上靠得住。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进“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与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划清界限,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分裂。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
2.工作上有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村(社区)工作,积极履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建强基层组织、疫情防控、为民办事服务等职责任务,协助村(社区)“两委”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
3.作风上过得硬。宗旨意识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热心服务群众,积极做群众工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威信较高,得到党员和群众普遍认可。
4.坚持优中选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5.工作2年及以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岁及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录(聘)
1.有涉黑涉恶、支持发展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等情况的。
2.近3年内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3.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任职期间未严格执行在村(社区)工作、定期汇报、请销假等制度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5日)
此次招录(聘)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需填写《西藏自治区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详情见附件),各乡村振兴等专干在任职期间有受表彰、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在村(社区)担任职务等加分情况的,要向所在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乡镇党委初步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到各县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2023年4月5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4月5日(10:30—18:30)到地委组织部组织科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2023年4月8日)
(一)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分各为100分。
(二)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得分的50%+申论得分的50%。
(三)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四)笔试考点设置在西藏阿里陕西实验学校(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六、加分
(一)加分由县委组织部、地委组织部逐级严格审核,按100%计入总成绩。
(二)担任乡村振兴等专干期间受到自治区级、地区级、县级表彰的分别加4分、2分、1分(同一类型不同等级的表彰,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只加一次分,不累加)。
(三)每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的加2分,最高不超过4分。
(四)现任村(社区)正职加4分、任“两委”班子其他成员加2分,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村(社区)党小组组长(支部书记)、村(居)民小组组长、网格长、双联户户长,或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加1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只加一次分,不累加)。
(五)在疫情防控中履职尽责且实绩突出的,经乡镇开具证明并经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加2分。
七、面试(2023年4月27日)
(一)根据笔试和加分成绩,按照拟招录(聘)名额总数的1:3确定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设置在阿里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主要测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基层党建知识、反分裂斗争纪律、群众工作方法等。
八、体检、公示及录(聘)用(2023年5月18日—7月19日)
(一)体检。根据此次招录(聘)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按1:1的比例择优提出拟录(聘)用人员名单(公务员须至少有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成绩排名靠前),并组织到阿里地区人民医院体检。
(二)公示。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择优提出拟录(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录(聘)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举报或经核查不影响录(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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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里地委组织部 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