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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持续推进违规占用“三房”问题清理腾退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作者: 来源:天上阿里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持续推进违规占用“三房”

问题清理腾退工作的通告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持续推进违规占用周转房腾退工作的通知》(藏建公房管〔2022〕10号)文件精神,我局2024年2月20日印发《关于持续推进违规占用“三房”问题清理腾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地直各单位务必于3月5日前高质量完成违规占用“三房”问题清理腾退工作,巩固和拓展我地区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占用“三房”清理整治成果,坚决杜绝“三房”违规使用问题,建立健全“三房”管理的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重视

此次“三房”清理腾退工作,是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各县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亲自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清查任务。

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按照自治区先后出台的各种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结合我地区出台的“三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三房”的使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各县、地直各单位要在“三房”的使用、管理、腾退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同时,应加大对周转房、公租房、廉租房使用管理的政策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知晓。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结合我地区2023年“三房”清查整顿工作成效,各县、地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清查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彻底清查、真查实改,须建立完善清查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持续跟踪整改,直至整改完成。

(二)按照“谁管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地直各单位要结合《西藏自治区周转房实名制管理系统》,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自建周转房、统建周转房及入住人员信息的核查工作,对存在违规占用行为的,一律清查腾退销号,并及时更新周转房实名制管理系统。

(三)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重点核查多头占用周转房、公租房、廉租房问题;二是核查目前所有“三房”住户是否符合入住要求和违规占用情况;三是“三房”租金收缴是否及时并足额上缴国库;四是重点核查家庭成员是否在本地有私房情况、是否为离退休干部职工、是否1个家庭占有两套以上住房等情况;五是重点核查本单位干部职工(包含外单位入住人员),特别是各单位院内周转房,是否由本人居住,是否存在转租、转借谋取私利等情况;六是重点核查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租住公共小区住房情况,是否存在一头多占、违规出租、转租、转借或抽借调人员人走不退房的现象;七是重点核查公租房、廉租房入住人员是否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并及时缴纳租金;八是产权单位未经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批准将周转房挪作他用(挪作他用是指:产权单位私自改变周转房使用性质,将周转房用作办公室、业务用房、经营性用房、其他用房等)。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