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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发布时间:2024-06-03 作者: 来源:天上阿里

一句“法官阿姨,希望爸爸和妈妈共同关心我和弟弟”,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近日,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的上诉案件,涉及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案件中两名十多岁的未成年人作为一审原告。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与两名未成年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他们用稚嫩的语言向法官讲述了父母离婚后自身的心理状态、因与父亲缺乏沟通而出现矛盾带来的身心伤害,并提出“希望爸爸和妈妈共同关心、照顾我和弟弟”的请求。面对这样一个合理的期待,看着两个孩子充满期望的双眼,合议庭成员内心深受震动,决定对他们作出法律上的回应,于庭审中当庭向双方父母宣读了《家庭教育指导令》。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分别组织双方父母签订了承诺书,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了现场普法,并向其释明会在后期对《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执行进行跟踪回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意味着家庭教育不再仅仅是家事,而是上升到了国事,父母就此进入了“依法带娃”的时代。

法官提示

即使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仍应当相互配合共同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双方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生理情况、生活情况、学习情况,给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