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最高检“高质效推进巡回检察”工作要求,推动巡回检察工作常态化,7月15日至22日,阿里检察机关组织对辖区内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专门巡回检察。
合理配备人员
阿里检察分院党组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巡回检察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成立四个巡回检察组,分别对地区、日土、革吉、措勤看守所开展检察,为此次巡回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将河北、广西检察机关两名援藏干部纳入检察组中,充分发挥内地检察机关办案经验丰富的优势,推动巡回检察工作高质效开展。
积极动员部署
7月14日,阿里检察分院第三检察部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地区公安处党委委员、副处长达瓦次仁,看守所领导班子和巡回检察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同时,善于借助“外脑”,邀请消防、市监等相关部门业务专家参与此次巡回检察,切实提升巡回检察质效,确实提高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整体工作水平。
开展全面检查
检察组现场查看了在押人员食堂、物资储藏室、监控室、办案区以及收押室等重点区域,严格排查了消防、食品、药品和监管风险隐患,调阅在押人员羁押档案,并对监室进行逐一清查,重点查看在押人员监室是否存在违禁品,详细询问重点在押人员思想动态及生活情况,努力查找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注重结果导向
针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两级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及时向看守所反馈沟通,对能够立行立改的轻微问题给予口头纠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逐条逐项整改;对发现的一些重大、普遍的问题,与看守所共同研究、共同解决,达到双赢共赢多赢的效果。
下一步,阿里检察机关将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巡回+派驻”的新型工作模式,加强与看守所联动,做到在监督中配合,确保监管场所秩序长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