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地区政协机关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抓好机关党建各项工作,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助推地区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统领,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地委汇报政协工作,做到一切重要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展开、一切重要活动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进行、一切重要安排在报地委审批后实施。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各项履职活动均从政治上领悟、政治上考量,注重政治效果,把准政治方向。二是把理论武装推向深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完善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党组会议、主席会议、机关党支部集中学,网络平台线上学相结合的学习制度体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召开党组会议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2次、机关党支部学习会议12次,举办政协读书班2期,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三是把党建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发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地区政协党建工作交流座谈会。按照“四强”党支部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5次、讲党课2次。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对党员活动室、党建宣传栏内容进行更新完善,对支部和支委成员工作任务进行明确,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强化党建赋能,推进履职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履职,努力实现党建与履职相互贯通、融合共促。一是规范“党建+协商”机制。围绕地委、行署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组织协商议政活动。认真落实年度协商计划,开展重点协商4次,报送重点履职报告15份,积极为阿里发展献计出力。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开展专题议政1次,围绕“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促就业”“提高寺庙管理服务能力”开展专题协商3次,协商成果报告得到了地委、行署的肯定并由地办转发至相关单位学习借鉴,助推地委、行署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增强“党建+聚识”效能。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渠道畅通的优势,组织各族各界人士举办“同心共为·接续奋斗”为主题的春节、藏历木龙新年茶话会,联合地委统战部开展“纪念西藏百万农奴解放65周年”系列活动。组织中共界、医药卫生界政协委员开展“忆苦思甜感党恩,团结一心跟党走”“迎国庆·话团结”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族干部群众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三是拓展“党建+为民”平台。将为民履职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杆,用好“请你来政协,有事好商量”平台,围绕农牧民增收、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更加精准开展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阿里高质量发展”“加强阿里地区固体垃圾收集利用,助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等群众关切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50余条,真正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深化“双联系双报到双服务”工作,政协机关党支部与德汝村党支部、德吉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开展“情系乡村·携手共建”联建联谊活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突出党建筑基,打造专业务实政协队伍。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政协系统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把党建成效落实到提能力、促履职上。一是强化制度激励。围绕党的建设、履行职能、委员队伍和机关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对党务工作者和积极参与党建工作的同志,在公务员考核和干部推荐时优先考虑。制定《政协委员履职考核管理办法》,规范考勤、接待等机关管理制度,创建“阿里政协”微信公众号,丰富“委员讲堂”“机关干部讲堂”等活动载体,推动党员委员、党员干部有更高的“出勤率”、更好的“出彩率”。二是优化作风保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区党委实施办法,落实地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打造模范机关要求,完善机关文风、会风、学风、工作作风规定,制定《文件“四审四校”办法》,强化“精益求精、做到极致”意识。三是严守纪律底线。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采取个人自学、分组交流、集中研讨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引导机关全体党员深学笃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严在日常、抓在经常,全力抓好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自觉接受地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委员、机关党员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营造风清气正、向上向善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