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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红十字会 阿里地区民政局关于向那曲市巴青县地震灾区开展募捐的公告与倡议

发布时间:2026-10-26 作者: 来源:天上阿里


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

2026年10月22日22时33分,西藏那曲市巴青县发生7.0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均已启动灾害应急响应,多方救援力量奔赴灾区抗震救灾一线。与此同时,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灾情、心系灾区,并积极踊跃表达捐款捐物的意愿,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以及“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

为更好地满足和更积极地动员社会各界的捐赠意愿,更加严格地规范募捐秩序,保障爱心资源安全、精准地用于灾情救助及灾后重建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就那曲市巴青县地震募捐工作、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事宜,公告并倡议如下:

一、认清合法募捐主体,严禁无证违法违规募捐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只有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机构,方可面向社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1.严禁擅自以巴青地震的灾情名义,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线下摆摊、口头倡议等任何形式开展公开募集钱款、物资、善款众筹等公开募捐活动。

2.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公益、救灾、帮扶地震灾区等名义发起、组织、诱导社会公众捐款捐物,不得擅自开设私人收款账户、“专属”募捐通道收取、骗取救灾款项和物资。

3.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挂靠、借用、冒用、伪造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名义开展募捐,不得租借、转让公开募捐资格违规违法开展救灾募捐。

二、规范爱心捐赠渠道,保障捐赠资源专款专用

为确保所有爱心款物精准直达地震灾区、全程可溯、公开透明,那曲市巴青县地震救灾捐赠工作实行统一接收、专户管理、专项使用、全程公示。

1.积极鼓励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进行地震赈灾捐赠。如需捐赠资金、物资,请统一通过具备合法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进行规范捐赠,切勿向私人账户、非官方临时通道转账捐赠,避免爱心资源流失、被截留挪用。

2.所有接收的救灾捐赠资金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部专项用于那曲市巴青县灾情救助和灾后重建等相关工作,绝不挪作他用。捐赠资金用途须注明“XXX向那曲巴青地震捐款”;未注明资金用途的非定向捐赠,将集中用于阿里地区红十字人道主义公益事业,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部门以及各项各类巡视巡察监督。

3.官方接收机构将持续通过正规渠道公示捐赠明细、款物拨付、落地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每一份爱心公开透明、落地见效。

三、阿里地区红十字会作为合法人道公益慈善组织的信息

阿里地区红十字会属于法定的人道主义公益慈善组织,并且已经办理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诚挚倡议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个人,通过以下账号信息进行捐赠。

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阿里地区红十字会捐款专户

开 户 行: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分行

账    号:2000004020000046

联 系 人:次珍 13638970227

灾情无情人有情,依法行善方致远。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那曲市巴青县地震灾情紧急救援与灾后重建的关注与支持!诚请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自觉遵守国家人道公益慈善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合法机构——阿里地区红十字会进行爱心奉献,主动抵制无证募捐、私人募捐、虚假募捐行为,共同维护公平规范、透明有序的人道公益环境,全力保障巴青县地震灾情救援和灾害重建有序推进。

特此提醒并倡议。

阿里地区红十字会 阿里地区民政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