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向县委、阿里检察分院党组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事项,将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召开 15 次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重大事项 53 项,召开 12 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与县域社会发展需求深度融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着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个活动”。党组书记在全县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上专题宣讲《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导全县干部职工深入了解检察机关职能定位和工作布局,使政治建检释放出的强大政治力量转化为检察工作的最大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