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农村政治发展模式的选择与优化》

发布时间:2012-05-21 作者: 来源:理论网 光明网 光明日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政治发展是否形成了一定的模式?这一模式的特色是什么?模式的运行积累了哪些经验?又遇到了怎样的困境?模式优化的方向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全新认识已经成为农村政治发展研究进一步深化的关键。季丽新和南刚志撰写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农村政治发展模式的选择与优化》正是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探索。

  作者认为,中国农村逐渐形成了以“乡政村治”为主要标志的中国农村政治发展模式。从总体上看,“乡政村治”模式强调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权威;村民自治制度的设立主要是源于乡村组织管理的需要,是为了调动农民积极性和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模式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和不平衡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各地实施的效果差异很大。

  通过大量社会调查,作者指出,“乡政村治”模式设计的局限性逐渐表现出来:一是村党组织领导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不协调;二是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不和谐;三是乡镇政治权力过分集中,很多政治参与制度流于形式;农民组织的合法性、自主性和互助性不强。近年来,一些具有改革意识和先进理念的乡镇领导开始在一些乡镇进行尝试性的改革,但成效甚微。

  为此,作者提出了“乡村民主自治”模式,把民主和自治因素向乡一级延伸,从而真正解决乡镇行政与村民自治的矛盾,把农民政治参与引入制度化轨道,减少乡镇行政组织对农民组织的不当干预,实现民主和稳定的双赢。这一模式是乡村居民根据法律充分享有自主管理乡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基层民主治理模式,是乡村治理的有效方式。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乡村民主自治”模式的建立适应了这一形势的变化,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为“乡村民主自治”模式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乡政村治”模式的基础上建设“乡村民主自治”模式可以节约政治成本,也容易取得成功。

  最后,作者提出,“乡村民主自治”模式及其制度框架有其生长的历史平台,需要相应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基础。因此,要逐渐培育农村公民社会,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建设农村公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