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19 作者:陈振华 来源:自治区党委门户网站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关键是在日常工作中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执法为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群众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好人民调解,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要引导司法行政干部到群众中去,到情况复杂的地方去,与群众一道把问题摸清、把原因分析透、把矛盾解决好。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加强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降低重新犯罪率。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废除劳教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刑满释放人员与社会隔离时间长,如何重新融入社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这就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摒弃形式主义,探索制定一套切合实际的管理办法。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判前调查、案后评估和案后监管三大工作制度。全面落实相关政策,不断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管控。 

  拓宽法律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让群众感到法律就在身边,公平正义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这就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工作过程中,要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建立维权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尽援,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者的职业道德,强化法律服务者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维护正义,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努力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服务。 

  悉心普法,为群众开辟伸张正义的渠道。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越来越高。在基层,仍有一些群众学法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维权意识不够,这势必造成他们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方面群众的幸福感降低,另一方面可能激化矛盾,带来社会的不和谐。司法行政工作要不断加大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从根源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让广大群众尊法守法用法,首要的是要让他们学法,让他们知法、懂法,明白怎么做才合法,面对权益被侵犯时,怎么去维护。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尊法守法用法,才能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单位:林芝地区米林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