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依法治藏的根本保证

发布时间:2015-01-19 作者:西藏日报 来源:自治区党委门户网站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坚持依法执政,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联系西藏实际,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与依法治藏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藏各个环节,为全面建设法治西藏提供坚强保障,确保党的领导始终成为依法治藏的根本保证。

  要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藏有机结合起来

  依法治藏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依法治藏的根本保证,将促进法治西藏的建设和发展,建设法治西藏会有效提升党在西藏的执政能力和治藏水平,两者是相互促进、内在统一的。

  坚持党的依法治国、依法治藏指导方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藏,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贯彻 “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重要指示,为全面建设法治西藏奠定坚实基础。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加快依法治藏步伐。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在西藏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事关全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应建立与实践发展相适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并使之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高效;创新社会治理思路,引导群众与打击犯罪是社会治理的两个方面,同时做好才能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克服部门利益掣肘,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合力,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力量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基础在群众,坚持强化基层,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创新乡村管理模式;坚持综合施策,创新寺庙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寺庙“九有”, 深入实施“六个一”, 落实“一覆盖”, 开展“一创建”, 深化“一教育”, 实施“一工程”,开展“一服务”,完善利寺惠僧措施,确保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坚持织密网络,创新城镇管理格局,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旗帜鲜明、理直气壮、毫不放松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坚持严格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夯实党在西藏的执政基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符合实际、顺应民心的正确抉择,日益显现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来,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取得了伟大成就,创造了在封建农奴制废墟上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人间奇迹,谱写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壮丽篇章。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伟大实践,充分说明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谐稳定,坚持科学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努力在科学发展轨道上实现跨越式发展。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必然要求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全局性和特殊性,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藏既要求把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的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又要求全体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职责,这些只能由执政党来领导。在我区,党居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位置,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全社会各个党派、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才能促进和保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带动全体社会成员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既是边疆民族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又是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针对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藏、长期建藏”的指导思想,明确“一个中心、两件大事、四个确保”的治藏方针,集中精力抓发展,全力以赴保稳定,紧紧抓住发展稳定两件大事,选好两个方面的抓手,建立两个长效机制,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机制保障。筑起反分裂斗争的铜墙铁壁,在与十四世达赖集团的斗争中牢牢掌握主动权,立于不败之地;对追随十四世达赖集团、从事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的非法组织和分裂主义分子坚决依法打击,铲除破坏西藏稳定的隐患和土壤,切实维护好国家的最高利益、社会的整体利益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繁重性和艰巨性,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必然涉及体制机制和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势必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发挥党的独特优势,特别是政治、组织和密切联系群众等优势,才能有效破除全面推进依法治藏中的各种障碍,顺利实施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西藏的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广。

  要完善立法取代红头文件,从根本上改变过去遇到问题靠红头文件,没有红头文件就听领导指示的状况;改变一些地方领导不重视立法、法不能立竿见影看到效益现象,避免走西方先发展后保护、先破坏后修复的老路,维护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要以立法形式确定环保目标和责任,改变出现污染环境问题主要靠批评教育、靠行政指令的局面;必须研究和处理好法律与藏传佛教的关系、与寺庙和僧尼的关系,使党在西藏的执政方式不断法治化。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藏是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审时度势,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依法治藏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西藏进程,保证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特别是司法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生力军,必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坚定法治信仰,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

  面对特殊区情和复杂环境,依法治藏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尤为突出。必须正确对待面临的复杂形势及多变的因素,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迎接各种风险和挑战,赢取建设法治西藏的攻坚战。面对困难,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满怀信心,攻坚克难,逐渐克服宪法信仰缺失、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法律权威尚未确立的问题,克服忽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思想,克服把法治看成单纯治民的习惯性思维,克服法律面前难以人人平等的现象;坚持依法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主动权,坚持依法依规创新藏传佛教管理、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坚持学法懂法、促进全民守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坚持党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依法治藏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决定》指出, 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关键在依法行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加快政府改革和自身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众参与立法范围,确保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严格行政执法,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严格执法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保障制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搞人情执法、随意执法,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公正处理。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依法治藏,人才是关键因素。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法治工作队伍,是实现依法治藏宏伟蓝图的有力保障。面对新时期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面对我区反分裂斗争和维稳工作的复杂严峻形势,要充分认识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解决法治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在平安西藏和社会治理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决定》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大力提高这支队伍的专业水准和业务能力,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打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之间的交流梗阻,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法治人才培养,要在高校、党校等机构开设专门课程和专题,形成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更多优秀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要懂得依法办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执行法律、带头宣传法律,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认真系统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宪法法律的宣传和普及,使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年一代知法、懂法。让广大群众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推进依法治藏方略,建设法治西藏,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加强法治建设,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使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全过程,确保党的领导始终成为依法治藏的根本保证。

  (作者单位:中共日喀则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