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之二
严书翰:依法治国关键在党 须依党章从严治党
人民网北京10月28日电 (朱书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决定》全文今日播发。记者第一时间专访了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组首席专家、法学博士严书翰,他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
严书翰分析认为,四中全会和《决定》从3个层面来阐述党的领导:
从坚持党的领导层面。《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层面。这与坚持党的领导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四中全会和《决定》指出: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其中包括要坚持依法执政,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等等。
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关系层面。四中全会和《决定》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是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根本原则的进一步展开。
《决定》指出: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对此,严书翰认为,党内法规最根本的法规就是党章,因此,我们要依党章从严治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这些内容都己写入党章。而且党章还明确指出:“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
严书翰指出,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公开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就是“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他在这篇文章中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严书翰最后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